據該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介紹,雷波縣此次排查時段為2020年1月20日(含20日)后至排查時刻;排查的范圍一是所有返回雷波的人員,二是大數據監測人員,由縣公安局每日向各鄉(鎮)和各單位提供從重點疫區返回雷波人員的大數據名單。排查方式為,各鄉(鎮)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以居住地進行全覆蓋拉網式排查;縣級各單位、各省州屬駐縣單位、廠礦企業負責單位職工及職工家屬、家屬院所有住戶的排查。
雷波縣應急指揮部要求,此次大排查務必于2月3日16時以前完成。疫區返回人員,按規定立即采取相應隔離措施。實行每日報告制度,各鄉(鎮)、各單位將每日排查情況于當日18時以前,經“一把手”審核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,同時報送電子文檔。縣指揮部辦公室每日通報報送情況,對排查敷衍了事、虛報、謊報、遲報、瞞報、漏報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責問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