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速貨車、三輪車、拖拉機等是嚴禁載人的,有人卻利用車廂違法載人,這些車輛穩定性差、隱患多,一旦發生事故,他們的人身安全沒有保障,后果非常嚴重!昨日,普格警方查處了一輛違規載客多達21人的貨車。
5月27日8時40分許,普格交警在轄區東山鄉路段巡邏時,發現一輛輕型貨車的車廂載滿了人,非常危險,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。民警立即喊駕駛員靠邊停車,接受檢查。停車后,車廂的乘客因為害怕都迅速跳下車廂想要離開現場,民警通過清點發現,這輛核載6人的輕型貨車,竟然拉了21人,車廂內就有15人。
經了解,駕駛員送民工去工地上班,自己也知道貨車車廂不能載客,但覺得距離近,便僥幸上路。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隨后依法扣留了違法規定載人的車輛,下一步將依法對該名駕駛員進行嚴處。
在現場,民警還向駕駛人及乘車民工介紹了貨車載人的危害性。一般情況下,貨運車輛、電動三輪車、拖拉機等車輛技術構成簡單,其結構、性能、安全技術等要求均是針對短途運輸農產品貨物提出的,如車輛照明信號、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載客要求,不具備載客的條件。特別是在超載的情況下,如果發生碰撞,乘坐在上面的乘客受傷幾率非常大。
交警提醒廣大群眾和駕駛員,出于對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負責,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,選擇安全的出行方式,切勿乘坐低速貨車、三輪車、拖拉機等車輛出行,切勿人貨混裝,不可為了一時之便而做出危及生命的事。(甘賢)